近日,后柳镇一男子张某某因在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其C1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刚到手的驾驶资格“清零”,为其酒驾付出了代价,教训极为深刻。
5月21日,石泉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20时30分,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后柳集镇方向往后柳镇休闲广场小区方向行驶,民警示意其停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某持有驾驶资格为“C1E”的驾驶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其有饮酒嫌疑,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其本人对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经过进一步核查,张某某的C1小型汽车驾驶证还在12个月的实习期内。
目前,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因张某某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通知其办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业务。其二轮摩托车E照,须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并通过考试,方可重新使用驾驶证。
警方提醒:酒驾不仅面临罚款、扣证,实习驾驶员更将失去来之不易的驾驶资格。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敬畏法律,珍视生命安全。